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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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网络舆情研究院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舆情研究院纪律,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第二条 本考勤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指定完成,并严格贯彻实行。

第三条 每位学生会成员每人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迟到者每次扣10分,缺勤者每次扣20分。

第四条 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若与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请提前两小时告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若存在欺骗行为的,则视为缺勤处理。

第五条 事假一学期不能超过三次,超过者视为自动退出舆情研究院。

第六条 会议、活动开始后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的,视为缺勤处理。

第七条 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实为突发情况的可进行补假,但一学期不能超过三次(含三次),超过者视为自动退出舆情研究院。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调动绍兴市网络舆情研究院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舆情研究院成员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的热情,鼓励成员为舆情研究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促进研究院不断取得更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条 考核意义 根据舆情研究院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研究院决定引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以促进舆情研究院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考核对象 绍兴市网络舆情研究院全体成员均属考绩对象,考绩对象依据其所担负的不同的职责进行划分。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舆情研究院各位老师会对的舆情研究院负责人进行考核,负责人对全体成员进行考核,不同职责的成员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二)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简易性、便捷性。

              (三)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第五条 绩效考核周期:

              (一)舆情研究院的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根据各成员的表现每月考核一次。

    (二)在考核周期内,由舆情研究院老师对各考核成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绩效状况,如发现成员绩效不理想,应及时对其进行指导,并形成文档以及存档.

    (三)考核周期末,考评成绩汇总后,下发舆情研究院各位成员,由舆情研究院负责人与各成员进行沟通。

         第六条 绩效考核体系的运行保障 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成员了解成员绩效考核方法、流程和责任,使成员绩效考核方案得有效的实施。

 

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研究院整体素质,满足研究院的发展和师生个人发展需求,创建绍兴市网络舆情研究院优秀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绍兴市网络舆情研究院全体人员。

  第三条 培训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个人及整体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在实践中优化和完善自身的价值观及个人能力,使自身达到自我实现的目标以及研究院整体发展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 培训方针是传授培训与自我培训相结合,专业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

  第五条 研究院对全体师生的培训应该遵循系统性原则、主动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

  1. 系统性原则:师生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始终的系统性事业。

  2. 主动性原则:强调师生参与和互动交流学术分析及学习心得,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3. 针对性原则:学生培训要基于网络舆情研究院的宗旨,要立足浙江,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

  4. 多样性原则:学生培训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第六条 培训内容

  1. 采取“师徒”模式,新成员加入研究院后,通过会议讨论进行新成员的分配学习,在前期培训过程中主要将工作的主要内容、基础性原则和注意事项等传授与新成员,并且帮助新成员改正错误,使学生尽快适应研究院的工作模式。

  2. 在中后期,学生可以独立完成工作后将深入进行教师团队对学生在专业和实践中的针对性培训,使学生能够更近深入思考并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

  第七条 建立学生培训档案,将学生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在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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